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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們常常出去辦活動啊,到底應該要投保什麼險啊?

勞瑞說:要保險,當然是要看你想要對誰提供保障?亦或是,誰發生事故之後是我們需要承擔責任的?

  通常,以舉辦活動而言,主辦單位會考慮的當然是"公共意外責任險",因為大部份的活動主辦單位,都是擔心來參加活動的民眾或客戶,在活動期間發生了什麼事故,是需要主辦單位來承擔賠償責任的。就像是前一陣子的"八仙塵爆"一樣,主辦單位會向產物保險公司"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但是,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大部份限該活動舉辦的時間及區域內,第三人因參與活動,而主辦單位負有責任時,才會啟動理賠。好處是不須預列名單,只要是在該時間範圍內的事故,都可以提供參加活動的對象在意外事故的醫療、殘廢與身故時的保障。但缺點是,通常不包含工作人員(包含工作人員時,須批註及加費),而且只限在固定地點範圍內,同時,是主辦單位須負有責任的。

  而旅行平安險又是提供什麼保障呢?旅行平安險就是在保險期間內,因意外造成是事故,都有醫療、殘廢及身故的保障,並沒有地點的限制(除外條款所列的競賽、運動或高山登山不在保障範圍)。另外,旅行平安險必須逐人投保,沒有在名單上的人就沒有保障。

  如此一看,就能發現,在一場活動之中,針對來參加活動,不確定的民眾,應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避免活動期間可能的風險。對於參與活動的工作人員,則應以旅行平安險,來保障其在往返活動場所及活動中的可能風險。

  很多人都以為保險有保就好,卻不知道保險對於保障範圍設有很明確的定義,並不是有保就一定能夠有足夠的保障。有些人會以為,保險給付通常是別人在領,事實上,保險只有在被保險人身故時,才是照顧家人。平時,最主要的是保障自己在發生事故時,能夠有就醫的預算。在財產保險上,則常常是避免事故發生後,自己因為需要承擔責任,不至於自此背債,讓自己的經濟受到嚴重損失,這在最近的八仙塵爆事件中,也可以看得出來。

  每個人都該要規劃好自己的醫療與人身保障,而身為企業主的老闆,則務必要做好產險的規劃,免得一輩子的努力在一次事件中,便化為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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