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經紀人-民法-110年第2題
二、甲為了避免債主追討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不動產,而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進行土地買賣。乙因此取得甲所有之 A 地,並且完成移轉登記。 乙於 99 年 1 月 28 日死亡、其子女丙與丁於 99 年 2 月 2 日辦妥繼承登記。請問:丙丁何時取得 A 地所有權? 又嗣後甲向丙與丁請求塗銷登記,返還其所有之土地,請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
不動產經紀人-民法-110年第2題
二、甲為了避免債主追討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不動產,而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進行土地買賣。乙因此取得甲所有之 A 地,並且完成移轉登記。 乙於 99 年 1 月 28 日死亡、其子女丙與丁於 99 年 2 月 2 日辦妥繼承登記。請問:丙丁何時取得 A 地所有權? 又嗣後甲向丙與丁請求塗銷登記,返還其所有之土地,請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
不動產經紀人-民法-110年第1題
甲與乙共有一筆土地,甲持分 2/3,乙持分為 1/3。乙分別於 99 年 1 月 28 日、99 年 8 月 10 日、99 年 9 月 8 日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與丙、丁、戊等人。嗣後甲與乙於 110 年 3 月 18 日訴請法院分割,兩人並因此取得因分割而形成單獨所有的土地,而上述三筆抵押權按應有部分比例移轉到甲與乙之土地上。甲不服該抵押權移轉到自己分得單獨所有的土地上,遂向法院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請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