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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日益發達,路上車輛來來往往,其實,發生車禍是在所難免的事。

只是,現在的車禍卻不是大家講講,沒事就算了的。

一般的車禍事故,如果只有車體損傷,其實就是看誰的肇責大,賠錢了事,但如果倒霉的騎著淑女車去撞到高級車,結果還破了的車燈,自己的車壞了得自己賠,那高級車的車燈加烤漆要十來萬,那就要哭了。

又如果是撞到營業車(如下面報導的例子),那可能又要賠償營業損失。最慘的是把人給撞傷了,如果遇到故意要耍賴的,那就可能還有各種國術館的啦!中醫一次5000元的啦!還有工作損失、精神補償...,最後很可能是自己被對方給搞到瘋掉。

但,如果有幫車輛加保了第三人責任險,舉凡對方說是我們有責任要賠償的,那就可以由保險公司出面,保險公司同意了,那這事就能理賠,當然,保險公司會針對該不該賠去做爭取。

我客戶遇到的例子,自己車子是在一個有分隔島的大十字路口停紅燈,就當變綠燈要起步時,說時遲那時快,一個女人就騎著機車往車前對撞了過來,這理應是個很明顯逆向且自己來撞的例子,結果對方找來各方人馬,一開口就要賠上百萬。 

這百萬理賠金是怎麼算來的呢?原來是這個人把各種損失都算了,因為腿斷了,還直接用勞保的殘廢給付來算應理賠金額,我還真想跟對方說,這錢我賠,但請妳把腿真的給砍掉。

幸好,客戶是有買第三人責任險的,從頭到尾,都是由保險公司出面。只是,這事經過了快二年,還沒結束,保險公司本來已經同意以25萬結案了,但對方堅持要提告,結果就告啦!告了以後敗訴,又回頭來要同意以25萬和解,這會換保險公司一毛都不賠了,結果對方看刑事告不成,現在要改告民事了,而這事,還在進行中。

想想,如果這是自己遇到的問題,而沒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那不被搞瘋掉嗎?其實第三人責任險不貴,卻能在遇到狀況的時候,幫上我們的大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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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真假難辨 最要避開營業車輛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00108/52/1yeww.html

更新日期:2010/01/09 10:43 邱文福

【台灣醒報記者邱文福報導】網路上最近傳出營業車輛借假車禍「取財」的事件,提醒大家小心。主要是,營業車輛如果被撞,營業車主除了可獲車損賠償外,還可以依法提出因車輛受損送修不能營業的損失,因此民眾要小心勿撞到營業車輛,以免多負擔這方面的責任。保險公司經理黃先生說,他常建議朋友,在一般的強制險外,再加保第三人責任險,避免車禍時必須賠償對方人、財的損失。因為只要車禍發生,一般人為了息事寧人,常常直接賠償結束,趕快離開現場。事實上,車禍鑑定中有很複雜的「肇事責任鑑定」,誰是誰非並不是當事人說了算。即使買了保險,車禍時也一定要請求警方鑑定,以便釐清責任歸屬,才能作為理賠依據。如果雙方當下決定自行處理,就要非常清楚的解決且不留證據,也就是說,不要留下任何書面協議或和解書。他表示,之前有過案例,就是當事人以為私下和解了事,事後對方卻以醫院進一步檢查有問題而要求賠償,但因保險並無第三人責任險項目,所以保險公司愛莫能助。還有營業車輛若要求因車輛送修無法營業的損失,在保險公司代表幫助下還是可以給出合理的對應金額,不致於讓肇事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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