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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2005年12月的某一天,收到中華電信的一封掛號信,信中表示由於我是ADSL用戶如何如何的,所以中華電信將主動提供優惠方案,將我的ADSL速度昇級,而且已經調昇了,當然費用是比原本的要高,可是,如果我不要調昇,我必須要自己打電話去說明,不然就當做我同意調昇速度了。

這該死的中華電信,竟然用這種爛招來坑錢。如果,通知信是由別人代收,用戶本人未收到呢?如果收到之後被弄丟了呢?如果用戶沒有空去收信呢?如果用戶收了信但沒有空回覆呢?怎麼可以用這種"沒有回覆就視為同意"的作法呢?

結果,我在2006年的1月9日終於有空打電話去要求調回原速,結果,中華電信竟然來了一封信,表示我要求把速度調回來,所以要退還我溢收的費用!!哇勒!!我都沒有同意要調昇速度,竟然已經把我的費用給調高了!!還有退還溢收費用的用詞!!真是非用強盜來形容不可!!

怎麼辦!!老實說,我真的非常生氣,氣到不行了!!可是,我卻只能用"爛"字來形容而已....哇勒!!可惡的中華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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