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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出門,車子剛上陸橋,前方一輛計程車,輪子突然爆掉,有氣體噴出,同時還彈起一段鐵條,好險沒彈太高。一看,輪胎破了,計程車下了陸橋就靠到路邊停了,慘!沒有對造,營業損失自己吞!!
這時候就會想到,如果我有買車險,那...保險賠不賠?
先釐清,應該用什麼險來賠?
先不管車子損壞在哪裡,只要是修自己的車,基本上就是用"車體險"來賠償!
但是,另外要留意的是,車體險的"不保事項",是的!並不是有保車體險,就會什麼狀況都能理賠!
很遺憾的是,單獨的"輪胎"損毀或遭人故意破壞,都是屬於不保事項之內。條款文字是這樣寫的:
"輪胎及備胎(包括內胎、外胎、鋼圈及輪帽) 單獨毀損或受第三人之惡意破壞所致之毀損滅失。"
將輪胎列為不保事項之一,理由是:
"輪胎屬於「消耗性材料」,容易招致道德危險,即使車主投保車體損失險,仍無法申請理賠。"
所以,只要是輪胎損毀的部份,就都無法理賠了嗎?
當然不是!一切,都照條款文字來看。
首先,如果輪胎的損毀是因為第三人所造成,即便車體險無法理賠,仍然是可以向肇事者請求賠償的!
其次,我們看看不保事項的文字,合併參考不賠理由,可以得知,主要是擔心道德的問題,所以如果輪胎的損毀,是因為"第三人"、"非故意行為"所造成,那,車體險應該還是要先理賠,再向第三人追償。
事實上,不保事項的規定,還挺多項的,像是最近的颱風洪水造成的損失,也是在不保事項之內。大家不要只是覺得保險有保就好,沒事還是得要抽空看看保單條款的,最少,也好睡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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