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案例分享--被害人的思維(文:勞瑞)
今天又順利的完成一件車禍事故的調解,達成的和解金額接近30萬,這時我就在想...如果我是保險黃牛就好了!!佣金快要9萬元耶!!不過,事實上是當志工,換來2瓶飲料及一頓午餐!!最後在案主的堅持下,收下了小小紅包。
這個案例是兩位單純的女性的車禍事故。一位是乖乖的騎車被撞,一位是乖乖的承認自己闖紅燈,只是很疑惑,每次都這樣闖,怎麼這次會撞到人??
在事發過了約2個月,透過一些因緣而接觸到被撞傷的女性,在敘述過程時發現,事發過程很簡單,但,當事人不知道要要求什麼?唯一明確的是,抱怨對方沒有關心。至於對造,則還沒接觸。
事故的發生,不管如何,基本上到了最後都是談一個賠償金額,最大的問題就是,案主完全沒有概念,而且對於對方的不聞不問存在著十分大的情緒!!但無論如何,第一件事就是列出清單,因為這件事所造成損失的清單,而且盡可能的把金額明確化,把任何損失或支出都盡量列出來,但重點就是"不要列精神慰撫金"(精神慰撫金除了很難舉証,而且會被視為無理要求,通常在討論金額中直接被踢掉!!)。在第一次的見面中,我大概地瞭解了狀況,也把處理的過程與可能情形說明一次,當下檢視現有單據時,主要是醫療支出約莫10萬出頭。
事件處理最主要是調解的當下,但事前也需要盡量做好內容的瞭解、求償的金額與底限,以及相關文件的準備。報案三聯單不用提,醫療費用收據也是常識,但求償清單要先列出來,原則就是什麼都列,想得到因為車禍所造成的額外支出,不管有沒有單據都明確的列出來!!其次,雖然是對方違反交通規則明確,但為了有更明確的依據,要向警察局申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另外,要確認出一個金額是自己甘願接受的底限!!在交代完之後就結束了第一次會面。
案主在會面之後的隔幾天就直接與對方到台中市北區調解委員會調解,由於未與會,所以不確認詳情,但知道的是不歡而散,不只是對方突然出現了一位產險理賠,態度惡劣,而且調解委員態度不佳,只是安靜卻不協調(事後回想,我第一次陪同學妹在北區調解的時候,當時的委員竟然禁止我發言!!),所以很快的就草草結束。而這也是我們第二次會面要陪同出席第二次調解時才聽說的事!!
有了這次經驗,案主就努力的上網查資料並到調解委員會請教義務諮詢的律師,這協助了案主準備資料,但卻也因為太多雜亂的訊息,尤其律師鼓勵案主直接去告對方傷害,並要求精神慰撫金,造成我與案主溝通的困難,而且原本只有10萬出頭單據的求償清單,不但變成31萬的清單,而且要加計精神慰撫金,合計要請求60萬元。而我向案主確認求償的底限,竟然是35萬元,這讓我一度想要放棄出席調解。甚至因為案主自己一人的堅持,造成周遭其他人反而認為案主不理性,無論如何,時間到了,我們還是先出席調解。
沒想到,事情卻奇蹟似的發展成好的結果。首先,主持調解的委員雖然囉嗦,但很公道!!其次,對方的理賠人員因為調解地區不同而換人,這一位態度是我見過最好的!!在檢視過單據後,我們還沒提出求償金額,保險公司已經同意20萬的金額,此時我已十分滿意,因為一般以這次案主的傷勢,大概有個15萬就不錯了!!可是案主十分堅持不同意,此時我就依內容先要求到25萬,並請案主及親友離席討論,此時我就直接與對方溝通,包括了案主最在意的部份"關心",還有對造母親一直說全部要由保險支出,對案主造成心有不甘的情緒,於是在案主等人回座之後,對造就安排了道歉戲碼,來軟化案主的心結,可惜案主仍堅持要到30萬。於是我直接找了對方理賠去協調"紅包"乙事,也就是由對造當場包出相當金額的紅包,再加上保險的25萬,以去化案主對於對造完全無需付出理賠的心結,當然這紅包錢最後還是由保險來支出給對造。之後換對造與理賠離席協調,我也藉由上洗手間的理由,去勸對造態度再放軟,先把面子放一邊,大家一起把這事圓滿再說。
過程當然更加戲劇化,有人哭,有人道歉,有人說好話,最後竟然以接近30萬的金額結案了!!而且在等待對造去領錢包紅包時,我們一群人還聊起嘉義的水災,和來嘉義要吃什麼,呵呵!!(有沒有發現,過程並沒有人去理精神慰撫金這個項目!!)
有時候,堅持很重要,遇到好人也很重要,但是切記別把場面弄爛了,也別打定主意上法院,盡快用一個可以接受的金額把事情處理好,是調解最重要的原則。而我們調解的手法,也會依案主的立場有所不同。目前勞瑞提供免費協助交通事故調解的社會服務項目,只要勞瑞幫得上忙,請不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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